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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级微晶纤维素辅料批文CP2015版中国药典

2020-12-25 07:04:51 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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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详情
英文名称
Microcrystalline Cellulose

CAS注册    
[9004-34-6]

成分标识(UNII)
OP1R3D61U

分子    
(C6H10O5)n n n≈220

分子量及其分    ≈36000

来源及含量
本品系纯棉纤维经水解制得的粉末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纤维素应为97.0%~102.0%。

性状
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;无臭,无味。

本品在水、乙醇、丙T或甲苯中不溶。

鉴别
取本品10mg,置表面皿上,加L化锌碘试液2ml,即变蓝色。

检查
细度
取本品20.0g,置药筛内,不能通过七号筛的粉末不得过5.0%,能通过九号筛的粉末不得少于50.0%。

酸碱度
取本品2.0g,加水100ml,振摇5分钟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 H),pH值应为5.0~7.5。

水中溶解物
取本品5.0g,加水80ml,振摇10分钟,滤过,滤液置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1小时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
氯化物
取本品0.10g,加水35ml,振摇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 A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3%)。

淀粉
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,不得显蓝色。

干燥失重
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5.0%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 L)。

炽灼残渣
取本品1.0g,依法测定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 N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
重金属
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 H第二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
砷盐
取本品1.0g,加氢氧化钙1.0g,混合,加水搅拌均匀,干燥后,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,再在600℃炽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,依法检查(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 J第法),符合规定(0.0002%)。

含量测定
取本品约0.125g,精密称定,置锥形瓶中,加水25ml,精密加重铬L酸钾溶液(取基准重L酸钾4.903g,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200ml) 50ml,混匀,缓缓加硫酸100ml,迅速加热至沸,放冷,移至250ml量瓶中,加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,精密量取50ml,加邻二氮菲指示液3滴,用硫酸亚铁铵滴定液(0.1mol/L)滴定,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。每1ml硫酸亚铁铵滴定液(0.1mol/L)相当于0.675mg的纤维素。

功能与应用    
吸附剂;助悬剂;片剂和胶囊的稀释剂;片剂的崩解剂。微晶纤维素广泛用于药物制剂,主要是在口服片剂和胶囊剂中作为黏合剂或稀释剂,不仅可用于湿法制粒而且可用于直接压片。
除了用于黏合剂或稀释剂,微晶纤维素还有一定的润滑和崩解性,故其在片剂的制备中非常有用。

微晶纤维素还可以被用于化妆品和食品;

稳定性和贮藏条件    
本品有吸湿性,而稳定的物质。大批量贮藏须在阴凉干燥的环境置于密闭性容器中。

安全    
本品广泛应用在口服药物制剂和食品中,是相对无毒和无刺激性的物质。

本品口服后不吸收,几乎没有潜在的毒性。大量使用可能会引起轻度腹泻,作为药剂辅料无困难。

滥用含有纤维素的某些片剂,如吸入或注S给药,都会导致纤维素肉芽肿。

配伍禁忌    
本品对强氧化剂有配伍禁忌。

微晶纤维素可用稀无机酸溶液将α-纤维素控制水解制得,α-纤维素可从含纤维素的植物的纤维浆制得。水解后,水解纤维素经过滤、提纯,水浆喷雾干燥形成干的,粒径布广泛的多孔颗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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